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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過去擁有綠卡引發是否需向美國繳稅爭議。昨日總統府對此事再開記者會,並出示美國在台協會(AIT)來函,指馬已「放棄永久居留身分」,且AIT證實,此事「已經結案」。

AIT︰此事已經結案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昨日總統府召開緊急記者會,發言人李佳霏出示AIT函件表示,「馬總統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事實。」

AIT執行理事唐若文於美國時間5月14日寫信給我駐美代表沈呂巡,內文說,「5月14日所發行的台灣《壹週刊》,引用美國國家稅務局駐北京大使館辦事處的電子郵件,刻意顯示一位名為『Mark Y. J. Ma』的人須向美國繳稅,因而指稱馬英九總統須向美國政府繳稅。」

AIT指,《壹週刊》將「Mark Y. J. Ma」及馬總統須繳稅一節,與《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相連結。」但「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且此事「已經結案」。

府不排除追法律責任

至於馬是否需繳稅?AIT說,《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係有關外國金融機構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資訊之通報,「該法並不會改變或擴大全球各地須申報所得稅的美國納稅義務人之類別。」

李佳霏也說,《壹週刊》的報導引發各方討論後,總統府就透過外交部請沈呂巡向美方聯繫,希望美方能夠迅速釐清;對於美國政府能迅速釐清此事,宣告這件事情已經結案,「我方非常感謝。」

李佳霏另稱,《壹週刊》假冒元首名義涉《刑法》偽造文書罪,府方「不排除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壹週刊》報導,根據美國制定的《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自今年7月1日起,美國國稅局(IRS)將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持有綠卡人士追稅,以其收到的IRS北京辦事處回函,據信「馬總統的綠卡狀態符合肥咖條款,需向美國報稅」。

藍營︰蘇謝游應道歉

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指出,民進黨內重要政治人物,包括黨主席蘇貞昌、發言人林俊憲、政策會執行長吳釗燮、前主席謝長廷、游錫堃等人,連番以不實資訊謾罵馬總統,國民黨嚴正要求這些人應立即公開道歉,並負起「最低標準」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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