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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中錄下與前立委江連福談話,讓江喪失立委資格的前台中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以老人會作掩護,暗中放高利貸、暴力討債,強逼被害人簽下高額本票。還有女被害人僅欠債10萬元,卻被迫簽「性愛契約」,要陪睡190次抵債,警方15日逮捕陳連吉等6人,並將陳提報為治平對象。

江連福在96年11月立委選舉期間,到陳連吉(51歲)家交付5萬元要他「到箍人」,陳事後邀江到住家退錢,暗中錄下對話,提出檢舉,刑事部分江連福無罪定讞,民事部分江連福被判立委當選無效。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警方調查,陳連吉平時出入均以高級轎車代步,他並無正當合法收入,實際上是以設立老人會館、經營老人互助會為誘餌,收取旗下會員繳納的會費後再轉手,承接者無力負擔後再低價吃回互助會。

一名40多歲離婚婦女,因經商需要調現金周轉,從99年起陸續借款10萬元,卻被陳男脅迫簽下名為「感謝書」的「性愛契約」,內容提及,「感謝陳連吉的幫忙,願意以身相許85次」,另一張「借據」則寫著,「借款5萬元,雙方協議以房事6次為報酬,加上前未清99次,合計共105次」,等於必須「以性抵債」190次,換算該女子被陳性侵1次才能抵債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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